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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寶專案,相互契約,安家互助,讓愛延續,老弱殘病,唯一選擇,創造幸福和諧的快樂人生

常見問題

Q1:「安家寶專案 」的適法性問題

簡單來說適法性沒問題,否則公司怎麼能立足於天下呢?
假如您要更清楚了解,請往下面看分明:
全世界的保險有三種分別是:
社會保險:
由政府舉辦的勞保、健保、-----等。
商業保險:
如國泰,新光,南山----等。
互助保險台灣只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沒有戶助保險(保險法)第167條,也僅規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憲法的精神是「法所不禁」民就有自由權,因此戶助保險再台灣就成為不違法,卻無法可適的保險商品。

Q2:永豐公司隸屬於何種行業

永豐公司的信念是在於建置一個對人類社會有貢獻對親朋好友有助益,宣揚人際互助的關係平台,在此平台上,人與人之間能夠彼此幫忙,建立信用,在此理念下推出的「安家寶互助專案」是由要助人同意用互助的方式幫助彼此,本質上是要助人之間一個多方契約,約定彼此之間同意履行的權利與義務,永豐公司提供招募要助人,志工人員,會務管理等服務。

Q3:何謂「多方契約」?

多方契約屬於非典型契約的一種,合約中的簽約人皆合意條約中的內容,而產生權利義務關係,並形成法律上的約束力。

Q4:何謂「要助人」、「互助人」、「互助金」與「互助費」?

①「要助人」是指簽訂互助契約,並負責繳交入會費、年費與互助費的人。
②「互助人」是指要助人所指定加入互助組的人(須三等親以內親屬)其身故後,受款人可申請互助補助。
③「互助金」是指互助人身故後,受款人可領之互助補助。
④「互助費」為每個月「安家寶專案」根據身故互助人人數所計算出之每位要助人平均應分攤之互助金額。

Q5:互助金或慰問金是否需要繳稅?

①領取互助金之受款人若與要助人為同一人,互助金總額超過已繳互助費總額之金額為其他所得,將依法開立所得扣繳憑單。
②領取互助金之受款人若與要助人非同一人,互助金總額為其他所得,將依法開立所得扣繳憑單。

Q6:互助平台和商業保險公司的不同?

1.「Google會怎麼做」這一本書是這麼形容「互助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就是個人和上帝對賭,我們永遠贏不了上帝;互助保險就是把上帝拉下來和我們玩一個互助遊戲,上帝贏不了我們。
互助平台機制邏輯嚴謹,免告知。商業高齡保險具告知義務,有最高上限。參與高齡保險者,大多數為老、弱、殘、病的保險?具告知義務,為將來保險公司的理賠留下許多可爭議的空間。

Q7: 請說明「安家寶專案」的運作機制

①參加「安家寶專案」時,參加者填妥申請入會資料即成為「要助人」為其指定人「互助人」繳付互助費,互助費每月計算並繳交一次,由未身故互助人之要助人繳交所屬互助組,例長安繳交新台幣300元給每一位身故互助人;永保繳交新台幣200元給每一位身故互助人,每月互助費即當月身故人數乘以永保200元;長安300元,最高上限12人
②為使平台更加公平「安家寶專案」設有永保、長安互助組三年的除外責任期間;互助人在身故時,入會年資超過三年永保組便可以領取互助金最高台幣20萬元;長安組超過三年便可以領取互助金30萬元,若互助人身故時,入會年資不到,如永保不到三年,長安不到三年,則不得領取20萬/30萬元互助金,但可領回過去繳交所有互助費,加契約中的慰問金。簡單的說「安家寶專案」是一個具互助概念的平台,當中有人發生不幸的時候,就由其他人繳交一筆小額的「互助費」,集資成一筆「互助金」來幫助有需要的人,反過來等到這些繳費之人也有需要幫助時,亦可以得他人的幫助,所以互助平台是一個助人助己的概念。

Q8、何謂安定基金

安家寶專案之安定基金,每月提撥是要讓平台互助機制得到更安全,資金每月累積,支付互助金順暢讓會員放心信任。

Q10、遞延之互助費,在會員身故後如何處理?

1. 契約第九條第三項約定,互助期間若有尚未繳交之遞延互助費,契約生效日未滿三年者,依合約第二十六條互助費之計算收取當月互助費,永豐公司不扣除遞延互助費。
2. 依前項契約滿三年,若尚有未繳交之遞延互助費,永豐公司自給付互助慰問金中扣除。
3. 承上遞延費用扣除額最高上限累計滿額者,永豐公司不再扣除遞延費用,受款人仍享有互助金請求權。

Q11、何謂「除外責任期間」?

除外責任期間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的機制,如果互助人入會後短短幾個月就可以領回新台幣50萬互助金,對其他的要助人不公平,所以「安家寶專案」設計了三年的除外期間,在除外期間內互助人身故儘可領取累計過去繳交的互助費加上慰問金。

Q12、永豐「安家寶專案」與民間的互助老人會有何不同?

一般民間往生互助會多為社團組織,雖立意良善,但普遍缺乏專業的風險管理及經營平台,在消費者風險觀念及保險知識不斷提升下,例如社會上許多真正的拒保族,銀髮族群不敢加入,反而是以投資套利為訴求的人趨之若鶩,進而造成大多數民眾對互助機制的負面印象

註:依據永豐互助契約,每月所實收互助費減去,每月所有受款人請領互助金總額後,自結餘提撥15%計入互助安定基金,當月若無結餘,則由安定基金墊付互助金。

圖片引用來源: Pixabay / Unsplash / Lov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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